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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否更容易受到教唆

是的。對於教唆犯的處理:

未成年人是否更容易受到教唆

1、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即在教唆犯與被教唆的人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下,以及被教唆的人雖然沒有犯被教唆的罪,但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教唆他人犯罪因而構成共同犯罪的情況下,對於教唆犯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主次作用來處罰。如果起主要作用,就按主犯處罰;如果起次要作用,則按從犯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2、教唆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這是因為選擇不滿18週歲的人作為教唆對象,既説明行為人的主觀惡性嚴重,又説明教唆行為本身的腐蝕性大,社會危害性嚴重,理應從重處罰。此外。保護青少年健康成長,也是上述規定的政策理由。所應注意的是,對“教唆不滿18週歲的人犯罪”這一規定,應根據教唆犯的成立條件以及《刑法》第17條的規定進行理解。

3、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種情況在刑法理論上稱為教唆未遂。“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通常包括以下情況:被教唆的人拒絕教唆犯的教唆;被教唆的人雖然接受教唆,但並沒有實施犯罪行為;被教唆的人實施犯罪並不是教唆犯的教唆行為所致;被教唆的人雖然實施了犯罪,但所犯之罪的性質與教唆犯所教唆之罪的性質完全不同。在上述情況下,教唆行為並沒有造成危害結果,故對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教唆他人犯罪需要根據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來進行處罰,如果教唆的是未成年人,那麼需要從重處罰,但是如果未成年人在被教唆後,沒有進行犯罪的話,則可以一定程度上從輕處罰。

標籤:未成年人 教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