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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眾鬥毆罪法律規定有哪些

聚眾鬥毆罪法律規定有哪些

聚眾鬥毆是我國刑法明文規定的犯罪之一,法律對此也是做了明文的規定的,但是生活中很多人對此並不是特別的清楚,連聚眾鬥毆罪的法律規定有哪些內容都一無所知,為此,本站小編在下文詳細介紹了聚眾鬥毆罪的法律規定,供大家閲讀。

一、聚眾鬥毆罪的處罰是怎麼規定的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規定,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眾鬥毆的;

2、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3、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4、持械聚眾鬥毆的。

聚眾鬥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聚眾鬥毆的量刑是怎麼規定的

1、對於自首情節,綜合考慮投案的動機、時間、方式、罪行輕重、如實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

(1)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覺,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2)犯罪事實以及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機關發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訊問、未被採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投案構成自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5%以下;

(3)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以自首論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4)視為自動投案的自首,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5%以下;

2、對於當庭自願認罪的,根據犯罪的性質、罪行的輕重、認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現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10%以下,依法認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3、對於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綜合考慮犯罪性質、損失數額、賠償數額、賠償能力、積極賠償的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30%以下。

4、對於取得被害人或者其家屬諒解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罪行輕重、諒解的原因以及認罪悔罪的程度等情況,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三、聚眾鬥毆可以判處緩刑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規定,對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有悔罪表現,積極賠償因其行為所造成的損害,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適用緩刑:

1、過失犯罪的;

2、正當防衞或者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損害的;

3、犯罪預備、中止、未遂的;

4、共同犯罪中的從犯、脅從犯;

5、犯罪後自首或者立功的;

6、初犯、偶犯;

7、未成年人、聾啞人、盲人或者年滿七十週歲的老年人;

8、民間糾紛引起的危害不大的犯罪;

9、被害人有明顯過錯的;

10、其他可以適用緩刑的情形。

看了上述小編的介紹,相信大家對聚眾鬥毆罪已經有了一個瞭解,小編還要提醒大家,聚眾鬥毆罪中並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會受到處罰,只有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才會被處罰的。要是你有任何的疑問,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網站的律師。

標籤:法律 聚眾鬥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