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非公務人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成立嗎?

一、非公務人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成立嗎?

非公務人員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成立嗎?

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的主體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他主體不構成此罪。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在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

非國家工作人員不能成為本罪主體。不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會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該人員的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照樣成立。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制度和公私財物的所有權。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且差額巨大,本人不能説明其合法來源。

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的,可以責令該國家工作人員説明來源,不能説明來源的,差額部分以非法所得論,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額特別巨大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財產的差額部分予以追繳。

國家工作人員在境外的存款,應當依照國家規定申報。數額較大、隱瞞不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較輕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酌情給予行政處分。

三、非法所得的數額如何認定?

國家工作人員的合法收入是計算非法所得的基礎。國家工作人員的合法收入,應當包括國家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國家發放的各種補貼、本人的其他勞動收入、親友的饋贈和依法繼承的財產。非法所得數額應以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或者支出與其合法收入的差額部分計算。計算非法所得時,應將合法收入部分扣除,只計算差額部分。如果行為人能夠説明財產的來源是合法的,並經查證屬實的,應作為本人的合法收入;如果行為人不能説明財產的來源是合法的,則應減去其合法收入的差額部分,即視為非法所得,其行為構成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綜上所述,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的主體是國家工作人員,也就是公務員,如果不是這樣人員,則不能按照此罪處理,在主體條件上不符合要求。對於公務員構成本罪,在量刑上最高處罰是五年徒刑,並且要沒收非法所得,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