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債務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嗎
欠債還錢,這是很正常的事,但是有一些債務人就一直拖着不還錢,債權人試了很多辦法都不能解決還錢問題,就採取拘禁債務人或與債務人相關的人來要求還錢,那麼索要債務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嗎?本站小編在下文就為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索要債務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構成非法拘禁罪嗎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對非法拘禁罪的處罰
1、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毆打、侮辱”,主要是指在非法拘禁的過程中,對被害人實施了毆打、侮辱行為,如打罵、遊街示眾等。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是指在非法拘禁過程中,由於捆綁過緊、長期囚禁、進行虐待等致使被害人身體健康受到重大傷害的;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間不堪忍受,自傷自殘,身體健康受到重大傷害的。“致人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過程中,由於捆綁過緊、用東西堵住嘴導致窒息等致使被害人死亡的,以及被害人在被非法拘禁期間自殺身亡的。
3、如果在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過程中,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按照故意傷害罪或者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是指在非法拘禁的同時,故意使用暴力損害被害人的身體健康或者殺害被害人,致使被害人傷殘、死亡的。
4、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非法拘禁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對具有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行為,也要按照非法拘禁罪處罰。“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是指為了脅迫他人履行合法的債務,而將他人非法扣留,剝奪其人身自由的行為。這種行為雖然在特徵上與一般的非法拘禁不同,其目的不在於剝奪他人的人身自由,而是以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為手段,來脅迫他人履行債務。但客觀上已經造成對被害人人身自由的侵害,也應當按照非法拘禁罪處理。如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則應當從重處罰。
三、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標準
1、非法拘禁持續時間超過24小時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並實施捆綁、毆打、侮辱等行為的
4、非法拘禁,致人傷殘、死亡、精神失常的
5、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員對明知是無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索要合法債務而拘禁債權人,構成非法拘禁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受到刑事處罰,所以,債權人索要債務一定要用合法手段解決。如需要法律幫助,小編建議登錄本站網站諮詢或委託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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