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賣淫罪既遂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最新介紹賣淫罪既遂判刑標準是怎麼樣的
我國《刑法》第359條對介紹賣淫罪規定了兩個量刑幅度:
1、一般情況下,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2、多次介紹賣淫或者介紹不滿14歲的幼女賣淫等嚴重情節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認定介紹賣淫的行為構成犯罪的前提下,是否認定系情節嚴重,關係到量刑問題。如果認定系情節嚴重,則應當在第二個量刑幅度內量刑;如果不認定系情節嚴重,則應當在第一個量刑幅度內量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
引誘、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賣淫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介紹賣淫罪與強迫賣淫罪的界限是什麼
強迫賣淫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他人賣淫的行為。介紹賣淫和強迫賣淫從形式上看都是使他人賣淫,但兩者有着本質區別:
1、犯罪的對象不同。介紹賣淫罪的犯罪對象是那些願意賣淫的人員,強迫賣淫罪的犯罪對象是那些不願出賣肉體的人員。
2、犯罪的主觀故意不同。介紹賣淫罪的主觀故意是為賣淫者聯繫賣淫對象;強迫賣淫罪的主觀故意是意圖迫使他人出賣肉體從事賣淫活動。
3、犯罪的客觀表現不同。介紹賣淫罪在客觀上表現為在賣淫人員和嫖客之間進行引見、撮合等介紹行為;強迫賣淫罪在客觀上表現為採取暴力、脅迫、虐待等強制性手段,使被害人被迫賣淫。
此外,如果沒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或者沒有實施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不構成犯罪。如有些飯店、酒店等服務人員賣淫,其負責人雖有放鬆管理的行為,但只要不具有組織他人賣淫的故意,也沒有組織他人賣淫的行為,不能認為其構成犯罪。
-
認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一、認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不一定的。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和犯罪客觀方面:1、主體方面:行為人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2、主觀方面:行為人存在故意或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
-
幫信罪20萬怎麼判決?
一、幫信罪20萬怎麼判決?幫信罪流水20萬的判罰如下:1、幫信罪流水20萬,屬於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單位犯幫信罪的,人民法院會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
-
現行刑法對變造股票債券罪量刑是怎麼規定的
一、現行刑法對變造股票債券罪量刑是怎麼規定的現行刑法對變造股票債券罪量刑的規定如下:變造股票債券罪,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
-
投毒罪可以假釋嗎,投毒罪的認定方法有哪些
一、投毒罪可以假釋嗎投毒行為構成犯罪的,如果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一條【假釋的適用條件】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