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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捕後如何判刑?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捕後如何判刑?

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捕後如何判刑?

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二、侵犯個人信息被批捕之後的程序是什麼?

侵犯個人信息被批捕後的程序是公安機關將繼續偵查。至偵查完畢之後公安機關才會把案件移交到人民檢察院,不過,批捕之後公安機關的偵查期間也是受到刑事訴訟法的約束的。一般侵犯個人信息批捕之後的偵查時間是不會超過兩個月的,侵犯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

檢察院批捕後,公安機關繼續刑事偵查。

1、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

2、公安機關偵查終結的案件,應當做到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並且寫出起訴意見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決定。

3、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

4、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後,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5、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已經查清,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作出起訴決定,按照審判管轄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

我國的刑事法律法規是明文規定了侵犯個人信息被批捕之後的程序還包括我國的司法機關經針對這個案件繼續進行性偵查,在得到偵查的答案之後才會移交到人民的司法機關人民檢察院,我們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辦理事情,此時也是要注意及時的保護自己的信息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