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詐騙能定詐騙罪嗎?
一、訴訟詐騙能定詐騙罪嗎?
不能。訴訟詐騙行為不構成詐騙罪。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詐騙罪的行為結構是:行為人有欺騙行為,對方產生或者維持認識錯誤,對方基於認識錯誤處分財物,行為人取得財物,對方遭受財產損失。詐騙近親屬的財物,近親屬諒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處理。詐騙近親屬的財物,確有追究刑事責任必要的,具體處理也應酌情從寬。
詐騙未遂,以數額巨大的財物為詐騙目標的,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定罪處罰。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明知他人實施詐騙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費用結算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二、詐騙罪怎麼構成的?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有些犯罪活動,雖然也使用一些欺騙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經濟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體不是或者不限於公私財產所有權。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訴訟詐騙行為不能定詐騙罪,詐騙罪的主要目的是非法佔有他人的財物,這項罪名屬於刑事案件,發現詐騙行為之後,要向案發地的公安機構報案,由該機構負責調查。詐騙罪是自訴案件而不是公訴案件,需要由檢察院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才會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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