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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被監外執行打架要收監嗎?

行為人被監外執行打架要收監嗎?

一、行為人被監外執行打架要收監嗎?

監外執行又打架的,可能會被撤銷監外執行。監外執行在犯罪的話應該按照所犯時間的嚴重程度的進行判決,所以收監的可能性是很大的。監外執行,是指一些犯罪嫌疑人因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被依法收監的,按照相關的規定,是可以在監外進行執行的。但是如果監外執行再犯罪的話會被收監。

監外執行期間打架是會被收監的。法定收監情形分別有: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法律規定的其他內容。

二、暫予監外執行後應當收押的情況

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收監:

1、騙取保外就醫的;

2、以自傷、自殘等欺騙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醫時間的;

3、辦理保外就醫後並不就醫的;

4、違反公安機關監督規定經教育不改的;

5、經治療後疾病已痊癒或病情基本好轉的。

三、監外執行的執行方式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區矯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對於服刑中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原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服刑改造的情況通報負責監外執行的公安機關,以便有針對性地對罪犯進行管理監督: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告知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必須接受監督改造並遵守有關的規定。

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應當及時收監。對於人民法院在作出判決、裁定的同時決定對罪犯暫予監外執行的,對該罪犯的收監,應當由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通知人民法院將該罪犯依法交付執行。如果罪犯是在執行過程中被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通知監獄等執行機關收監。暫予監外執行過程中罪犯刑期屆滿的,應當由原關押監獄等執行機關辦理釋放手續。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通知原關押監獄或其他執行機關。

我國刑事訴訟的程序性規定中,如果是我國的犯罪行為人被人民法院判處相應的刑罰之後,此時滿足我國的法定的監外執行條件的,犯罪行為人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監外執行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監外執行期間,行為人是需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