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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釁滋事罪組織者未滿十八歲會免除處罰嗎?

尋釁滋事罪組織者未滿十八歲會免除處罰嗎?

一、尋釁滋事罪組織者未滿十八歲會免除處罰嗎?

不會被免除處罰。尋釁滋事罪要年滿16週歲才達到追究刑事責任年齡,如果構成犯罪的,依法應從輕、減輕處罰。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二、尋釁滋事罪的裁量標準是什麼?

1、一般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1)結夥鬥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4)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罰款基準: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2、較重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1)結夥鬥毆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尋釁滋事,或者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過;

(3)追逐、攔截他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4)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行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5)其他尋釁滋事行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造成一定社會影響或其他危害後果的,適用情節較重處罰。

罰款基準: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三、尋釁滋事的處罰內容是什麼?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尋釁滋事罪的處罰以及構成罪行的情況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尋釁滋事是一種性質非常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將會對當事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構成極大的威脅,因此我國的法律中對此有着非常嚴格的處罰制度進行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