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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責至人死亡怎麼判刑

交通事故全責至人死亡怎麼判刑

一、交通事故全責至人死亡怎麼判刑?

交通事故全責至人死亡的判刑標準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在一起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並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個以上重傷的;

2、在事故中雙方都有責任,負同等責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財產損失的,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賠償金額在三十萬元以上,沒有能力賠償的。

4、在事故中車主負了事故的全部責任或者是主要責任的,並且事故導致一人以上重傷,並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沒有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車子有問題,沒有及時修理並駕駛的;

(4)知道是沒牌子或者是報廢的車還駕駛的;

(5)駕駛的車有嚴重超載的情況;

(6)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三、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麼計算賠償標準?

第一,死亡賠償金。死亡賠償金應該按照當地法院上一年年度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純收入為標準,一般都按二十年計算。但是如果死亡者年齡已經達到60週歲以上,每增加一歲則減少一年的賠償金額,如果年齡在七十五歲,或者七十五歲之上,直接按照五年計算。

第二,喪葬費。按照當地職工六個月的工資為標準。

第三,如果死亡者未年滿十八歲,那麼肇事者,也要對其撫養人進行賠償。未滿十八歲者,則按二十年的計算,如果死亡者年齡達到六十週歲,那麼每增加一年減少一年。像如果年齡達到七十五週歲或者七十五十歲以上的則直接按五年來計算。

雖然給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及受害人家屬造成的後果已經無法彌補,可交通肇事屬於過失犯罪,因此,在駕駛員沒有逃逸的情況下判刑不會特別的嚴重。因為受害人已經死亡,所以,受害人家屬可向肇事者追究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