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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己方全責對方死亡法院怎麼判刑

交通事故己方全責對方死亡法院怎麼判刑

一、交通事故己方全責對方死亡法院怎麼判刑?

交通事故己方全責對方死亡的一般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承擔全責的情形有哪些?

(一)當事人駕駛車輛在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紅燈繼續通行的;

(二)當事人駕駛機動車越過施劃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線或者隔離設施,與道路上的其他車輛或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三)當事人駕駛機動車進入非機動車道或非機動車通行範圍內,刮撞同向行駛非機動車的;

(四)當事人駕駛車輛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範圍內刮撞行人的;

(五)當事人駕駛車輛刮撞依法在人行橫道內通行的行人的;

(六)當事人駕駛車輛未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的;

(七)當事人所駕駛車輛的裝載物發生遺灑、飄散,導致發生交通事故的;

(八)當事人駕駛機動車倒車時,與車後其它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九)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逆行,與順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十)當事人駕駛非機動車在非機動車道超越同向行駛的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

(十一)車輛單方發生交通事故的。

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全責認定有爭議的話,可以向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重新認定的。但第二次認定的結論如果也是這樣的話,那就應該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包括積極對受害者進行賠償,這樣才能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