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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罪需要等37天嗎?

詐騙罪需要等37天嗎?

一、詐騙罪需要等37天嗎?

詐騙罪不需要等37天,如果構成詐騙罪,將會按照法律程序對此追究刑事責任。詐騙看守所最長羈押時間是7個月零37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2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1個月。

下列案件在前述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2個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三)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

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2個月。

因此,上述情況如果全部加起來,偵查羈押期限最長應該不超過7個月,但是,如果在偵查期間,發現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現之日起依照前述的規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

還有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對於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因此,涉嫌詐騙罪,行為人可能最長會被羈押7個月零37天。

二、詐騙罪可以取保候審

申請取保候審要滿足以下條件: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犯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普通老百姓用我自己也被他人詐騙的,可以向當地的公安機關報案,要求公安機關對此立案處理,如果詐騙的數額累計或者是單獨達到了3000元以上的,一般都是可以按照詐騙罪立案處理的,當然的,在此之前是需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階段,並在這個階段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

標籤: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