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證據詐騙37天會批捕嗎?
一、沒有證據詐騙37天會批捕嗎?
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准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併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必要的時候,人民檢察院可以派人蔘加公安機關對於重大案件的討論。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訊問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
(一)對是否符合逮捕條件有疑問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檢察人員當面陳述的;
(三)偵查活動可能有重大違法行為的。
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可以詢問證人等訴訟參與人,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要求的,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決定,認為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但是必須將被拘留的人立即釋放。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上級人民檢察院應當立即複核,作出是否變更的決定,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執行。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後,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綜合上面所説的,沒有證據那麼就不會對案件進行審判,同時執法人員也沒有任何的條理來進行處理;對於執法人員也必須要立即的釋放當事人,從而才可以更好的保障到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如果強制性的進行拘留,那麼執法人員就會承擔相應的責任。
-
法定羈押期限最長是多長
律師解答:7個月。律師解析:羈押最長不能超過七個月的時間。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複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對於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
-
羈押10個月判刑6個月
律師解析:拘留了10個月最後只判了6個月涉嫌拘留違法,對於在法院量刑之前處於拘留狀態的情形,法院量刑之後,拘留的期限是可以按照相關規定折抵刑期的。但是對於拘留了一年最後只判了半年的情形,不管被判處的是半年的有期徒刑、還是半年的拘役、管制,拘留期限折抵刑期...
-
交通事故強制執行後對方無錢賠償後該怎樣處理
律師解答:應中止執行。律師解析:交通事故強制執行後對方無錢賠償後,應中止執行,待對方有財產可執行了再申請恢復執行。如果肇事者喪失勞動能力無力償還的,只能由法院判決終止償還。強制執行指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強制力量,根據執行文書的規定,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
-
刑拘階段律師可以見嫌疑人嗎?
律師解答:刑事拘留律師能見嫌疑人。律師解析:刑事拘留律師能見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間能去探視,但是刑事拘留期間只有律師可以探視。律師可以在探視犯罪嫌疑人時,瞭解案件事實,為嫌疑人的相關犯罪事實進行辯護處理,所以可以按照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諮詢瞭解,也可以與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