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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退偵有諒解書可以取保嗎?

一、第一次退偵有諒解書可以取保嗎?

第一次退偵有諒解書可以取保嗎?

有諒解書可以辦理取保候審。取保候審和緩刑都有法定的標準條件。但有諒解書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被諒解的情況下,達到了緩刑條件,就可以緩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檢察機關將刑事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如果在偵查期間如強制措施到期的,如果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公安機關可能將強制措施變更成取保候審。

如果已經辦理了退偵手續後如果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時是可以辦理取保候審的,當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後是可以繳納保證金來辦理的,那麼在取保候審的階段內當事人也是不能未經允許就隨意的離開居住地,同時也是不能再次做出任何的違法行為,當取保候審結束後司法機關也是會退還保證金的。

二、審查起訴階段補充偵查的條件

1、補充偵查的形式。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對於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必要時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2、補充偵查的期限和次數。對於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兩次為限。這既指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檢察院自偵案件中決定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

3、經過一次退回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如果案件經過兩次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公安機關也是會在受理了案件後對案件進行調查和審理,如果説將案件移交至檢察院後認為證據不充足的情況下,也是會將案件退回至公安機關進行補充偵查的,那麼在進行補充偵查時也是不得超過一個月的,如果説在補充偵查期間當事人有懷孕、患有重大疾病的情況下也是可以申請取保候審的。

我國的刑事強制措施的適用中,取保候審就是其中的一種,如果是我國的犯罪行為人想要辦理取保候審的,此時是要在符合法第八國的取保候審的條件之下,通過法定的取保候審的程序,來辦理的,如果是不符合法定的條件的,就是不能辦理的。

標籤:取保 偵有 諒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