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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一、如何確定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如何確定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

1、必須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的行為。土地管理法規,是指以《土地管理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規。如《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出讓國家土地使用權批准權限的通知》、《城鎮國家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

2、必須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土地管理法規定,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所有權,但是,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嚴格依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並依法辦理過户登記。總之,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3、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屬情節犯,也就是説,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必須達到情節嚴重,才能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實施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行為的;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數量較大的;等等。

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量刑標準

1、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的罰金。

“情節嚴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5畝以上;

(2)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10畝以上;

(3)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20畝以上;

(4)非法獲利50萬元以上;

(5)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並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2、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5%以上20%以下的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主要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10 畝以上;

(2)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20畝以上;

(3)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40畝以上;

(4)非法獲利100萬元以上;

(5)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並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如造成嚴重後果等。

我國土地是公有制的,任何人都無法售賣的,只要是出售土地的行為就是屬於非法倒賣土地,同理土地的使用權可以進行轉讓,必須經過手續才能轉讓,沒有手續或者是同一片土地使用權同時多次轉讓就屬於非法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