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是行為犯嗎?
一、敲詐勒索罪是行為犯嗎?
1、敲詐勒索罪是行為犯,只要有敲詐勒索的行為就可以依法定罪,不以敲詐勒索既遂為要件。
2、行為犯是指以危害行為的完成作為犯罪客觀要件齊備標準的犯罪。只要行為人完成了刑法規定的犯罪行為,犯罪的客觀方面即為完備,犯罪即成為既遂形態。這類犯罪的既遂並不要求造成物質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結果,它以行為是否實施完成為標誌。但這些行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這種行為要有一個實施過程,要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視為行為的完成。在着手實施犯罪的情況下,如果達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為,就視為犯罪的完成,構成了犯罪的既遂。
3、結果犯是指由危害行為和危害結果共同構成犯罪的客觀方面的犯罪。結果犯的既遂,不僅要求有犯罪行為,而且必須發生法定的犯罪結果,缺少危害結果,犯罪的客觀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説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就不齊備。結果犯的結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計量的具體危害結果,是與犯罪的性質相一致的結果。這類常見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等。通常情況下只要求出現了法定的結果,即非法佔有了他人的財物,此時就可以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二、敲詐勒索罪與招搖撞騙罪的區別是什麼?
在實踐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員、海關緝查人員、工商管理人員以及税務人員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敲詐他人錢財,似乎與招搖撞騙罪相同,實則構成敲詐勒索罪。這兩種犯罪的主要區別是:
1、行為特徵不同。招搖撞騙罪是以騙為特徵,完全以假象矇蔽被害人;敲詐勒索行為雖然也可能含有欺騙的成份,但卻以威脅或要挾為特徵。
2、造成被害人交出財物的心理狀態不同。在招搖撞騙罪中,被害人在受騙後,“自願”交出財物或出讓其他合法權益;而敲詐勒索行為則造成被害人精神上的恐懼,出於無奈,被迫交出財物或出讓其他財產性利益。
3、獲取利益的範圍不同。招搖撞騙罪所獲取利益範圍比較廣泛,既包括財物或財產性利益,又包括非財產性利益,如騙取某種職稱或職務,政治待遇或榮譽稱號等;敲詐勒索罪所獲取的僅限於財物。
4、侵犯的客體不同。招搖撞騙罪侵犯的客體社會管理秩序;敲詐勒索罪所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和公民人身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
他人若是實施了損害自己利益的行為,可以依法向對方提出賠償請求,但是索賠的數額,不得遠高於自己遭受的損失,否則有敲詐勒索的嫌疑,且一旦雷索的數額達到一定標準,就有可能會涉嫌犯敲詐勒索罪。且即使勒索沒有成功,也有可能會構成此罪。
-
詐騙罪怎麼能立案
一、詐騙罪怎麼能立案詐騙金額達3000元以上就可以刑事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決定將其作為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
強制猥褻罪最輕判多久?
一、強制猥褻罪最輕判多久?強制猥褻較輕的刑罰可能是拘役,拘役的最短期限是一個月。刑法中規定的強制猥褻、侮辱罪既遂的量刑標準為:犯此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強制猥褻、侮辱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
-
監外執行的實施機關
對於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實行社區矯正,基層組織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單位協助進行監督,執行機關應當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嚴格管理監督。對於服刑中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原執行機關應當將罪犯服刑改造的情況通報負責監外執行的公安機關,以便有針對性地對罪犯進行管理...
-
電信詐騙三萬左右怎麼判刑
一、電信詐騙三萬左右怎麼判刑詐騙三萬成立數額巨大,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