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犯了故意傷害他人判幾年

犯了故意傷害他人判幾年

一、犯了故意傷害他人判幾年

1、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裏所稱“重傷”,是指根據刑法第九十六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人肢體殘廢或者容貌受損的。

(2)喪失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的;

(3)其他對身體健康有重大傷害的。

其中“其他對人體健康有重大傷害的”,主要是指上述幾種重傷外,受傷當時危及生命,或者在損傷過程中危及生命的併發症,以及其他嚴重影響人體健康的損傷,主要是顱腦損傷、頸部損傷、胸部損傷、腹部損傷、腹部損傷。

3、故意傷害他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這裏所稱“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因損害他人健康故意傷害他人,但被害人受到傷害後,未能及時或有效救治,或者因其他原因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特別殘忍手段”是故意使他人嚴重致殘毀容、挖人眼球、砍掉人的雙腳等特別殘忍的手段傷害他人的行為。

二、故意傷害罪的加重情節有哪些

(1)對於累犯,應當綜合考慮前後罪的性質、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以後至再犯罪時間的長短以及前後罪罪行輕重等情況,增加基準刑的10%-40%,一般不少於3個月。

(2)對於有前科的,綜合考慮前科的性質、時間間隔長短、次數、處罰輕重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為過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3)對於犯罪對象為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孕婦等弱勢人員的,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犯罪的嚴重程度等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對於在重大自然災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故意犯罪的,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故意傷害罪就結果的嚴重程度而言,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本罪論處。另外,構成故意傷害罪,要求傷害行為必須是非法的,如果是因正當防衞等合法行為而傷害他人身體的,不構成故意傷害罪。

網站地圖
標籤:故意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