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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吞公款罪的量刑是什麼?

私吞公款罪的量刑是什麼?

一、私吞公款罪的量刑是什麼?

1、行為人有私吞公款行為的,一般可以構成《刑法》中的挪用資金罪或者貪污罪,具體的量刑處罰標準如下:

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犯有挪用資金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

對犯貪污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一)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對多次貪污未經處理的,按照累計貪污數額處罰。

二、挪用公款罪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1、考察行為人是否屬於具有刑事責任能力、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法》第93條所規定的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範圍。如果缺少上述三個條件之一,該行為人也不能成為挪用公款罪的主體。至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範圍,要嚴格依照法律規定確認。

2、考察行為人是否實施了挪用公款行為,挪用公款的行為是否屬於依法從事公務過程中實施的。

3、考察挪用公款的行為,是否具有三性。即從事非法活動性、進行營利活動性和超過三個月未還性。

4、考察所挪用的款項是否屬於公款範圍。這裏的公款作廣義解釋,既包括貨幣,也包括有價證券和特定款物

5、對於營利型、未退還型的挪用行為而言,還要考察被挪用的公款數額是否屬於數額較大,即一萬元至三萬元範圍。其中,公款數額不包括挪用時至案發前所生的利息;營利的多少並不影響對營利目的的認定;案發後行為人是否積極退還公款,並不影響對挪用公款罪的認定,但退贓行為可作為量刑情節考慮。

行為人私吞公款的若數額較大,將會構成貪污罪,此時將會根據《刑法》第383條當中的規定對此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這也並不是絕對的,主要還是根據貪污的數額來做出不同的判斷。當然了,如果有多次貪污行為沒有經過處理的,應當按照貪污的數額累計計算。

標籤:量刑 私吞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