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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司的款項做其他事情會被判刑嗎?

用公司的款項做其他事情會被判刑嗎?

一、用公司的款項做其他事情會被判刑嗎?

用公司的款項做其他事情會被判刑,挪用公司貨款會構成犯罪,已違反了挪用資金罪。根據《刑法》和有關司法解釋規定,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3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或者客户資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哪些行為會構成挪用公款罪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賭博、走私等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數額較大”和挪用時間的限制。但根據司法解釋,“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以挪用公款3萬元為追究刑事責任的數額起點。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將公款用於非法活動,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將公款用於非法活動的,應當認定為挪用人挪用公款進行非法活動。

2、挪用公款數額較大,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構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時間和是否歸還的限制。在案發前部分或者全部歸還本息的,可以從輕處罰;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挪用公款存入銀行、用於集資、購買股票、國債等,屬於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所獲取的利息、收益等違法所得,應當追繳,但不計入挪用公款的數額。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以挪用公款5萬元為“數額較大”的起點。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將公款用於營利活動,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將公款用於營利活動的,應當認定為挪用人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

3、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這是指將公款用於非法活動與營利活動以外的其他活動。“超過3個月未還”,實際上是指行為人挪用公款後在3個月之內沒有歸還,或者説,行為人挪用公款的時間超過了3個月。根據司法解釋,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但在案發前全部歸還本金的,可以從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給國家、集體造成的利息損失應予追繳。挪用公款數額巨大,超過3個月,案發前全部歸還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以挪用公款5萬元為“數額較大”的起點,挪用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歸個人使用的數額標準,參照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數額標準。

挪用單位的資金數額較大的,將會對此按照刑事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罰,因為這種行為已經嚴重侵犯公司、企業的資產所有權,所以將會構成《刑法》第272條當中所規定的挪用資金罪,至於具體的量刑幅度,應當根據數額大小來判斷,一般按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處罰。

標籤:款項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