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一、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量刑標準是什麼?

傳染病防治失職罪量刑標準是:工作人員確實出現了失誤的從事傳染病防治的政府衞生行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情節嚴重的行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二、傳染病防治失職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1、導致甲類傳染病傳播的;

2、導致乙類、丙類傳染病流行的;

3、因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殘疾的;

4、因傳染病傳播或者流行,嚴重影響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由上述規定可知,行為人的行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即應對其立案追究刑事責任。

三、哪些情節將會被認定為是嚴重的傳染病防治失職行為?

(一)對發生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地區或者突發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突發傳染病病人,未按照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工作規範的要求做好防疫、檢疫、隔離、防護、救治等工作,或者採取的預防、控制措施不當,造成傳染範圍擴大或者疫情、災情加重的;

(二)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疫情、災情,造成傳染範圍擴大或者疫情、災情加重的;

(三)拒不執行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應急處理指揮機構的決定、命令,造成傳染範圍擴大或者疫情、災情加重的;

(四)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我國對於傳染病的防治失職罪的規定是十分嚴格和詳細的,傳染病對於人類的危害很大,有效地防治和預防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確實因為當事人的失誤或者是疏漏導致傳染病有大肆傳播的傾向的,都屬於違法的行為,需要依照涉案情節以及導致的後果來接受相關法律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