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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盜竊的量刑是怎樣的

多次盜竊的量刑是怎樣的

從前,多次盜竊的行為也是要滿足了法律規定的數額標準後,才能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而自刑法修正案八對盜竊罪的內容作出修改,此後多次盜竊無論數量多少都是以盜竊罪定罪處罰的。那麼多次盜竊的量刑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具體介紹。

一、多次盜竊的量刑是怎樣的

所謂多次盜竊,應為一年內盜竊三次以上,包括三次。這一規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盜竊累計數額仍達不到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內,多次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以“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的情形來定罪處罰。

對於“多次”的認定,應當綜合考慮犯罪故意的產生、犯罪行為實施的時間、地點等因素,客觀分析、認定。對於行為人基於同一犯意在同一地點對多人、多户實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對一棟居民樓房中的幾户居民連續實施入户盜竊的,一般應認定為一次犯罪。

二、多次盜竊怎麼認定

多次盜竊,通説認為是指三次以上盜竊,但不以?次盜竊都達到既遂為前提。並且,多次盜竊不以行為人具有盜竊的慣常性為前提,即不要求客觀上達到慣竊的程度,也不要求行為人具有慣竊的習癖。之所以規定多次盜竊也可以構成盜竊罪,完全是由於中國刑事立法特有的“既定性也定量”的立法模式,強調刑事立法在確定構成犯罪行為模式的同時,也應當規定行為的Σ害程度。而衡量和影響行為Σ害程度的因素和情節包括數額、情節、方法、地點等等。在盜竊罪中能夠影響行為Σ害程度的也就包括盜竊財物的數額、盜竊的情節。在所有情節中,行為人盜竊的次數也是最主要的。

但需注意的是,多次盜竊中的“多次”符合集合犯的特徵,但不符合連續犯的特徵。集合犯是指行為人以實施不定次數的同種犯罪行為為目的,雖然實施了數個同種犯罪行為,刑法規定還是作為一罪論處的犯罪形態。通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行為人以實施不定次數的同種犯罪行為為目的。在這種目的的推動下,行為人實施了數個同種性質的犯罪行為。儘管行為人實施了數個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但是刑法明確規定將其作為一罪處理。某種程度上可以説,集合犯是行為的連續和集合。

針對行為人多次盜竊的行為,如今已經是直接被定為盜竊罪,按照刑法的規定,對多次盜竊的量刑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內容,如果你還有任何的法律疑問,都可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我們會根據你的具體問題進行解答,切實維護你的合法利益。

標籤:量刑 盜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