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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的精神病是否要關押?

完全的精神病是否要關押?

一、完全的精神病是否要關押?

精神病國家一般是不能關押的。精神病患者也屬於患有嚴重的疾病,精神病患者不僅不適合關押,在法律上有精神病患者所實施的一些犯罪活動,其實根本沒辦法追究精神病人的刑事責任的,因為精神病人的所作所為很多時候並非出於本意,主要是當事人自己也控制不了自己。

二、刑事關押的條件是什麼?

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

其一,拘留的對象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現行犯是指正在實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證據證明具有重大犯罪嫌 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對於何謂緊急情形,《刑事訴訟法》對於公安機關的拘留和人民檢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規定。

1、此處採用列舉的方式,規定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2)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3)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 犯罪證據的。

(4)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

2、在刑事訴訟中,除公安機關依法擁有決定拘留和執行拘留的權限以外,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檢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對於具有以下兩種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權決定拘留:

(1)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檢察院決定拘留後,由公安機關執行。

我國完全的精神病人是不具備刑事責任的承擔能力的,因此就算他出現了犯罪的行為,也不能夠按照正常有刑事責任承擔能力的犯罪分子那樣去進行關押。如果關押精神病人,那麼是屬於違法的。但是精神病人他是有監護人的,監護人需要在精神病人的日常生活中對他進行好監護的責任,否則監護人有可能要承擔責任。

標籤:關押 精神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