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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挪用公司財物什麼罪名

私自挪用公司財物什麼罪名

一、私自挪用公司財物什麼罪名

構成挪用資金罪。挪用公司財物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構成挪用資金罪。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挪用資金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一)犯罪的客體特徵

挪用資金罪侵犯的直接客體為公私財產所有權。本罪侵犯的對象是行為人所在單位的資金,主要是該單位的處於貨幣形態的財產,如人民幣、外幣以及股票、支票、國庫券、債券等有價證券。

(二)犯罪的客觀特徵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行為。

(三)犯罪主體特徵

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

(四)犯罪的主觀特徵

本罪行為人主觀方面是故意。犯罪目的是為了非法取得本單位資金的使用權,而不是企圖永久佔有。至於挪用資金的行為動機,則可能是多種多樣的。譬如為了經營辦企業,有的是為了解決家庭困難,有的是為了從事非法活動,等等。

勞動者私自挪用公司的財物可以認定為挪資金罪,要追究刑事責任,有三種量刑標準,是按照挪用的具體金額決定的,分別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3~7年有期徒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挪用資金罪來説,犯罪的主體具有特殊性的要求,需要是企業或單位的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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