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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詐勒索1000萬定什麼罪

敲詐勒索1000萬定什麼罪

一、敲詐勒索1000萬定什麼罪?

敲詐勒索1000萬涉嫌敲詐勒索罪,且敲詐勒索1000萬屬於數額特別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

二、敲詐勒索1000萬滿足哪些條件可以逮捕嫌疑人?

(一) 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

(二) 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

(三) 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發生社會危險性,而有逮捕必要。

三、敲詐勒索1000萬拒不認罪可以定罪嗎?

敲詐勒索1000萬,嫌疑人拒不認罪,只要證據充分就可以定罪。根據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

(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

(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事實上,嫌疑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在2000元到5000元以上的就已經涉嫌刑事犯罪,敲詐勒索100萬元屬於情節特別嚴重,同時,在司法實踐中遭受到敲詐勒索這種違法行為以後,不管對方以什麼樣的手段對自身進行勒索,都一定要及時報警處理。

標籤:敲詐勒索 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