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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羈押的人死亡怎麼辦?

一、被羈押的人死亡怎麼辦?

被羈押的人死亡怎麼辦?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 人犯在羈押期間死亡的,應當立即報告人民檢察院和辦案機關,由法醫或者醫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鑑定,並通知死者家屬。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七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死亡的,應當立即報告人民檢察院和辦案機關,由法醫或者醫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鑑定,並通知死者家屬。

二、員工被羈押期間還發工資嗎

首先,按規定,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除此之外,對於其他員工,涉嫌犯罪被有關機關收容審查、拘留或逮捕的,公司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內,可以暫停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其中包括按時發放工資。

其次,員工被停發工資之後,後又被宣判無罪的根據不同對象處理如下:

1、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

(2)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按照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3)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法院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也不予補發。

2、其他員工

員工經證明被錯誤限制人身自由的,被暫停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給員工造成的損失,可以要求有關機關賠償。

三、羈押期間算緩刑刑期嗎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如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如果是刑事拘留、逮捕的,是會將犯罪嫌疑人移送到檢察機關進行羈押的,而羈押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羈押的期限是不能折抵緩刑考驗期的,由於緩刑是對原判罰緩期執行的情形,所以是不能折抵刑期的。

綜上所述,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人犯在羈押期間死亡的,應當立即報告人民檢察院和辦案機關,由法醫或者醫生作出死亡原因的鑑定,並通知死者家屬。對犯罪嫌疑人是可以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而刑事強制措施的種類有很多,包括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和逮捕等。

標籤:羈押 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