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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盜廢電池怎樣判刑的?

偷盜廢電池怎樣判刑的?

一、偷盜廢電池怎樣判刑的?

1、偷盜廢電池可能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財物被盜竊可以報警處理。

財物被盜竊應該立即報警並且查清損失,如果損失構成盜竊罪立案標準(一般一千到三千不等),警察會立案偵查。如果沒到盜竊罪立案標準,則進行行政處理。

二、可以請律師對盜竊物的價值進行評估嗎?

1、律師不能對盜竊物的價值進行評估

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在辦理盜竊案件中,對贓物應當估價的,應當委託有鑑定權的機構進行評估。根據通知規定,各級物價部門設立的價格事務所是贓物鑑定的法定機關。一般來講應當委託價格事務所進行評估。但對一些特殊贓物,如文。物等,也可委託文物部門等其他有評估權的單位評定。但不能委託不具有評估權的單位評估。

2、應當由具有評估權的人評估。

受委託單位接到委託評估書後,應當交由具有評估該項贓物權的人進行評估,評估人必須是熟悉贓物性能,並具有一定技術職稱的專業人才。對於沒有估價資格的人,或者雖有估價資格但專業不對口的人,都不能對贓物進行評估。

3、要嚴格按照程序估價。

需要估價的贓物,各級司法機關應當出具《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委託書》,委託書一般應當載明贓物的品名、牌號、數量、來源、購置時間以及違法犯罪獲得贓物的時間、地點等情況。接受委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根據贓物的性質,按照要求的程序和步驟進行評估,需要多人或組成評估小組評估的,應當由多人或評估小組評估。受委託評估單位除另有約定外,一般應在七日內作出評估鑑定結論,並出具統一製作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鑑定結論書》,由估價人員簽名並加蓋單位公章。委託單位應當對《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鑑定結論書》進行審查。如果對同級價格事務所出具有贓物估價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退回價格事務所重新估價或者委託上一級價格事務所複核。對贓物估價結論沒有異議的,應當隨案移送並存檔,作為定罪量刑的依據。

三、盜竊案件能不能開庭審理?

1、法院受理盜竊案件之後,不一定會開庭審理。

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對於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2、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1)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迴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瞭解情況,聽取意見。

(2)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佈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盜竊廢電池是違法的,若是被盜竊廢電池的價值達到了較大的標準,那麼涉案當事人通常情形下就會被被認定為犯了盜竊罪。對偷盜廢電池怎樣判刑的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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