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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拘役是要進拘留所麼

一、被判拘役是要進拘留所麼?

被判拘役是要進拘留所麼

被判拘役不是進拘留所的,被行政拘留的違法行為人才是關押在拘留所,拘役是刑事處罰,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刑法》

第四十三條 【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拘役具有哪些法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

三、拘役和管制的區別有哪些?

1、含義與性質不同:拘役是短期剝奪犯罪人自由,就近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2、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管制的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

3、對象不同:拘役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管制適用於罪行性質輕、危害小、行為人人身危險性較小的犯罪。

4、執行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四、被判處拘役後公司辭退需要支付賠償金嗎?

被判處拘役後公司辭退員工的,不需要支付賠償金,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我國,拘留所和看守所關押的對象是不一樣的,對於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來講,因為在判刑之前羈押的時間本身就可以折抵刑期,再加上拘役的時間一般不超過六個月,所以,判刑之後不需要專門到監獄服刑。涉嫌刑事犯罪的,一般只有犯罪情節的案件,才適用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