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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師多久會見一次?

刑事律師多久會見一次?

一、刑事律師多久會見一次?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經被關押的,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法律沒有限制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時間以及次數。辯護律師可以根據案件情況,合理確定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時間、次數。只有一種情況,律師想要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批准。即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二、律師想要會見當事人的程序是怎樣的?

辯護律師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直接聯繫看守所預約,看守所應當在查驗其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後,在四十八小時以內安排律師會見到犯罪嫌疑人,同時通知辦案部門。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時,看守所或者監視居住執行機關還應當查驗偵查機關的許可決定文書。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或者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時,看守所或者監視居住執行機關應當採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保障會見順利進行,並告知其遵守會見的有關規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時,公安機關不得監聽,不得派員在場。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瞭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

在刑事案件中,當事人會見律師一般是沒有次數和時間限制的,律師可以根據案情需要合理確定會見當事人的次數、時間。但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律師要會見當事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對嫌疑人來説,只要知道家屬在關心自己,律師為其帶信傳話,就應該按照律師的策略聰明的應對審訊工作,同時自己在看守所裏調整好心情,做好應對訴訟的準備,這樣更容易適應看守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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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會見 律師 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