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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和拘役數罪併罰的期限一樣嗎?

一、緩刑和拘役數罪併罰的期限一樣嗎?

緩刑和拘役數罪併罰的期限一樣嗎?

是不一樣的,數罪併罰一般要在刑罰執行完畢之前實施,如果刑罰執行完畢後發現新罪的,按新罪進行處罰。

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判決宣告以後,刑罰執行完畢以前,發現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決宣告以前還有其他罪沒有判決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罪作出判決,把前後兩個判決所判處的刑罰,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執行的刑罰。已經執行的刑期,應當計算在新判決決定的刑期以內。

二、判拘役和緩刑的區別是什麼?

(一)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對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而緩刑適用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法院認為暫不執行所判刑罰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

(二)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緩刑的罪犯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拘役是刑罰處罰的一種,會留下案底的,而刑事犯罪記錄會被記入公民的個人檔案中。拘役不是最輕的處罰,罰款是最輕的處罰。

緩刑和拘役數罪併罰的期限不一樣,拘役和緩刑的刑期是不一樣的,拘役由公安機構負責執行,緩刑不用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但是有緩刑考驗期,在此期間不能存在違法犯罪行為,拘役和緩刑所產生的法律後果不同,一個是刑事處罰,一個是刑罰的執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