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尋釁滋事罪中如何區分主從犯?

一、尋釁滋事罪中如何區分主從犯?

尋釁滋事罪中如何區分主從犯?

尋釁滋事罪中區分主犯和從犯的方式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次要實行犯;在共同犯罪中起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尋釁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尋釁滋事的裁量標準內容是什麼?

1、一般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1)結夥鬥毆的;

(2)追逐、攔截他人的;

(3)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4)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罰款基準: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2、較重違法行為的表現情形:

(1)結夥鬥毆中,起主要作用的;

(2)多次尋釁滋事,或者因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過;

(3)追逐、攔截他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4)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行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5)其他尋釁滋事行為過程中有暴力、侮辱行為的。

造成一定社會影響或其他危害後果的,適用情節較重處罰。

罰款基準: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三、尋釁滋事的處罰五年的情況有哪些?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對於尋釁滋事罪的情況和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處罰的量刑是有着明確的規定的,涉案的情節越嚴重,造成的後果越嚴重越惡劣的,犯罪嫌疑人將受到的處罰也就相對更嚴厲了。如果犯罪嫌疑人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不滿意的可以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