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拘役三月緩刑三月具體是什麼

拘役三月緩刑三月具體是什麼

拘役三月緩刑三月具體是什麼

緩刑是刑法上的一種刑罰制度。法院在刑事審判中,根據被判處刑罰的罪犯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規定一定的考驗期,暫緩刑罰的執行。如在考驗期內,滿足一定的條件,原判刑罰將不再執行的一種制度。也就是説緩刑是有條件地不執行所判決的刑罰。

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的意思是,雖然判處拘役三個月,但是判決確定之日起三個月內,暫不執行兩個月的拘役,而是給予三個月的考驗期,在考驗期內由社區矯正機構依法予以社區矯正。

刑事訴訟

第二百五十八條 對被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假釋或者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依法實行社區矯正,由社區矯正機構負責執行。

刑法

第七十五條 【緩刑犯應遵守的規定】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第七十六條 【緩刑的考驗及其積極後果】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

第二條 司法行政機關負責指導管理、組織實施社區矯正工作。

人民法院對符合社區矯正適用條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決、裁定或者決定。

人民檢察院對社區矯正各執法環節依法實行法律監督。

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區矯正人員及時依法處理。

第三條 縣級司法行政機關社區矯正機構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助。司法所承擔社區矯正日常工作。

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在社區矯正機構的組織指導下參與社區矯正工作。

有關部門、村(居)民委員會、社區矯正人員所在單位、就讀學校、家庭成員或者監護人、保證人等協助社區矯正機構進行社區矯正。

拘役在具體問題的解決上需要自己多加留意具體的情況,只要自己按照有關的規定操作即可,但是最為重要的就是自己的維護需要集合具體的情況,如果自己的問題的存在一定的法律缺陷就會導致自己的權益的無法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自己需要積極的瞭解。

標籤:拘役 緩刑 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