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廣州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

廣州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

近幾年,各種違反交通法規的現象出現,由此引發的交通肇事也不在少數。不過,實踐中交通肇事造成了嚴重損害結果的情況下才能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那麼你知道法律對交通肇事罪是怎麼處罰的嗎?接下來,本站小編帶來廣州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的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1.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及事故責任程度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l)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3)因逃逸緻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

2.在量刖起點的基礎上→ 可以根據事故責任、致人重傷、死亡的人數或者財產損失的數額以及逃逸等其他影響犯罪構成的犯罪事實增加刑罰量,確定基準刑。

(1)輕傷人數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個月至三個月刑期;重傷人數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個月至六個月刑期;死亡人數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六個月至一年刑期;因逃逸緻人死亡的,死亡人數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三年刑期。

(2)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無能力賠償數額每增加10萬元,可以增加一個月至四個月刑期。

(3)其他可以增加刑罰量的情形。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其他可以從重處罰的情形。

4.交通肇事致其親屬傷亡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40%以下。

5.交通肇事犯罪,雖不構成自首,但肇事後積極施救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我國不同地區關於交通肇事罪量刑標準的細化規定都不太一樣,對於那些交通肇事高發的地區,具體的量刑標準肯定就要稍微嚴格一些。希望本站小編帶來的內容,能夠對你有所幫助。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