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院大概多久能決定起訴
一、檢察院大概多久能決定起訴
1、檢察院對於移交來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內做出起訴或者不起訴決定;
2、對於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
3、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對於監察機關、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複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
二、檢察院不起訴後怎麼處理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應當公開宣佈不起訴的決定書,同時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分別送達下列機關和人員:
1、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的,應當立即釋放。
2、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
3、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九條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複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複核。
第一百八十條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決定不起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後七日以內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人民檢察院應當將複查決定告知被害人。對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被害人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既然人民檢察院已經作出不起訴決定,必然屬於沒有受到刑事處罰了,而根據我國目前的各種關於工作方面的要求,包括考公務員等,都是對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作出禁止性的規定。沒有受到刑事處罰,自然就不在此列了。
網站地圖-
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規定是什麼?
一、搶奪國家機關證件罪判刑規定是什麼?搶奪國家機關的證件的,應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
-
使用誤收的假幣怎麼定性
一、使用誤收的假幣怎麼定性把假幣當做真幣誤收,後來並沒發現是假幣,在購物時當真幣繼續使用,因其主觀上沒有使用假幣的故意,因而不構成犯罪。但是,誤收假幣而後故意使用,其實質上仍是一種行使、使用的行為。對誤收假幣後故意使用的行為,除主觀惡性小、情節輕微、數額...
-
取保候審保證人沒有履行義務如何處理
一、取保候審保證人沒有履行義務如何處理人民檢察院發現保證人沒有履行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義務,應當通知公安機關,要求公安機關對保證人作出罰款決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保證人的刑事責任。具體的義務如下:(1)監督被保證人遵守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的規定;(2)發現...
-
因前罪而構成本罪是否為累犯
一、因前罪而構成本罪是否為累犯認定累犯時,前罪和後罪需要獨立的,如果後罪是因為前罪而構成的,不屬於累犯,後罪屬於漏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