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外執行期間外出是否會被收監執行
一、監外執行期間外出是否會被收監執行?
監外執行期間私自外出很有可能會被收監執行,監外執行期間外出必須經過執行機關的批准,犯罪分子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可以收監執行。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八條 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收監:
(一)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
(三)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後,罪犯刑期未滿的。
對於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應當予以收監的,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通過賄賂等非法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在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脱逃的,脱逃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執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監獄或者看守所。
二、監外執行和緩刑的區別有哪些?
1、性質不同。
緩刑是在考驗期內暫緩執行而不是執行原判刑罰,監外執行仍是執行原判刑罰,只是執行場所不同。
2、適用對象不同。
緩刑只適用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監外執行可以適用於被判處無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分子。
3、適用條件不同。
緩刑以罪犯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為適用條件,監外執行以法定的不宜收監執行情形為適用條件,即必須是有嚴重疾病需要保外就醫的,以及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4、適用的方法不同。
緩刑是在判決的同時宣告,並要確定一定的考驗期,監外執行在宣告判決的同時或刑罰執行過程中都可適用,無考驗期,適用的條件消失後,如果刑期未滿,仍要收監執行。
犯罪分子被監外執行是因為自身情況比較特殊,被監外執行不代表完全不受監督。一般在宣告暫予監外執行時會明確告知犯罪分子要遵守的相關規定,監外執行期間沒有任何正當理由的,一般執行部門也不會同意犯罪分子的外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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