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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伙職務侵佔怎麼判刑?

團伙職務侵佔怎麼判刑?

一、團伙職務侵佔怎麼判刑?

1、團伙職務侵佔怎麼判刑,應當是根據犯罪情節嚴重程度來作出不同判斷。犯此罪的,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團伙作案怎麼量刑

1、團伙作案屬於共同犯罪,所有團伙人員均應承擔刑事責任。至於對團伙中個人的具體量刑,則要從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來考慮:對於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對於脅從犯,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2、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三、職務侵佔罪特點是什麼?

職務侵佔罪具有如下特徵:

侵犯的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侵犯的對象是行為人所在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

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具體包括三個方面內容:

1、行為人必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即行為人利用其在本單位擔任的職務所形成的主管、管理或者經手本單位財物的方便條件。如公司經理利用其調配本單位財物的權利,財會人員利用其管理、經手賬目、錢財的方便等。如果行為人沒有利用職務上便利,就不構成本罪。即使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利用自己因工作關係熟悉環境、瞭解情況、便於出人單位等方面的方便條件,也不構成本罪。

2、必須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已有。非法佔有的方式有多種多樣。主要表現為盜竊、騙取、侵吞等。

3、侵佔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

本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而且是在本單位擔任一定的職務而主管、管理或經手財物的人員。本罪的主體只能是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的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這些單位中的國家工作人員侵佔本單位財物的,應當以貪污罪定罪處罰。

團伙職務侵佔怎麼判刑,還是需要根據犯罪所造成的後果嚴重程度以及情節的嚴重程度來作出不同的判斷,但通常情況之下都是應當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來進行處罰的。如果植物侵佔的數額達到了巨大的程度,就是按照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處罰。如果您還需要諮詢相關的其他問題,可通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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