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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可以犯教唆罪嗎?

一、未成年人可以犯教唆罪嗎?

未成年人可以犯教唆罪嗎?

未成年不可以犯教唆罪,但是可以成為教唆犯。首先我國法律上並沒有教唆罪的定義,而只有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以勸説、利誘、授意、慫恿、收買、威脅以及其他方法,將自己的犯罪意圖灌輸給本來沒有犯意或者雖有犯意但不堅定的人,使其決意實施自己所勸説、授意的犯罪,以達到犯罪的目的的人。

未成年可以成立教唆犯,具體要看教唆犯罪的類型,一般情況下十四歲以上都可以成立教唆犯。

二、教唆犯的認定是怎樣的?

教唆犯由於本人並不親自實行犯罪,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比較難以認定。在認定教唆犯的時候,應該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一是要把教唆他人犯罪與向青少年灌輸腐朽沒落的思想意識區別開來,在認定教唆犯時嚴格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向青少年灌輸腐朽沒落的思想意識是對青少年的一種腐蝕,青少年在這種思想意識的毒害下,腐朽思想惡性發展,往往在不知不覺中走上犯罪道路。

但向青少年灌輸腐朽沒落的思想意識的行為,還不是直接教唆他人去實施一種犯罪,因此,這種行為不能視為教唆犯罪的行為。

二是要把教唆犯與以教唆的方式實行的犯罪區別開來,在認定教唆犯時嚴格劃清此罪與彼罪的界限。所謂以教唆的方式實行的犯罪,是指刑法分則把些教唆行為直接規定為犯罪,例如,“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情節嚴懲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外罰金”,這一犯罪,雖然也採用了教唆的形式,但由於鑑於這些行為的特點及其嚴重的危害性,已經將其規定為的犯罪並規定了相應的法定刑,因而在認定教唆犯的時候,就不能將這些犯罪混同於教唆犯罪。

三是要把教唆犯與教唆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犯罪區別開來。教唆犯教唆的對象,必須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和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如果教唆不滿14週歲的人犯罪,或者教唆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法律規定以外的犯罪,或者教唆沒有刑事責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由於這些被教唆的人不負刑事責任,因此,在這些情況下,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間不發生共犯關係,教唆犯應對其利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所實施的犯罪承擔全部刑事責任。

所以未成年人他也是可以成立教唆犯的,但是具體還是要看這個未成年人他是否在一項共同犯罪的行為中起到了教唆的作用,只要是他達到了刑事犯罪的年齡,也就是現在我國規定的是12歲,他就是有可能成為教唆犯的。但是沒有教唆罪這項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