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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盜竊自首怎麼處罰?

一般盜竊自首怎麼處罰?

一、一般盜竊自首怎麼處罰

自首是法定的從輕處罰情節,因此有自首情節的盜竊罪量刑標準要比照盜竊罪從輕處罰。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户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二、哪些情形可以認定為自首

(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單位、城鄉基層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的;

(2)、犯罪嫌疑人因病、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後果,委託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投案的;

(3)、罪行未被司法機關發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後,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

(4)、犯罪後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

(5)、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6)、並非出於犯罪嫌疑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勸、陪同投案的;

(7)、公安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後,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

(8)、犯罪後主動報案,雖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沒有逃離現場,在司法機關詢問時交代自己罪行的;

(9)、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

(10)、在司法機關未確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詢問時主動交代自己罪行的;

(11)、因特定違法行為被採取勞動教養、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司法強制措施期間,主動向執行機關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為的;

(12)、其他符合立法本意,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

三、盜竊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哪些

主要有客觀的構成要件和主觀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盜竊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

2、客觀要件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具有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或者多次祕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

主體是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

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

四、多次盜竊怎麼認定

所謂多次盜竊,應為二年內盜竊三次以上的。這一規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盜竊累計數額仍達不到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內,多次盜竊數額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以“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的情形來定罪處罰。對於“多次”的認定,應當綜合考慮犯罪故意的產生、犯罪行為實施的時間、地點等因素,客觀分析、認定。對於行為人基於同一犯意在同一地點對多人、多户實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對一棟居民樓房中的幾户居民連續實施入户盜竊的,一般應認定為一次犯罪。

盜竊的行為已侵犯了公私財物的所有權,只要盜竊數額達到國家所規定的標準,那麼就可以認定為犯罪,但如果在犯了錯之後而主動的自首,那麼在處罰上面是有所減輕的,因此,盜竊自首怎麼處罰法律上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只要犯了錯並及時的認錯,就可以獲得原諒。針對上述文章中的問題,如果您還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和律師進行在線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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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盜竊 處罰 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