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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能不能探視?

一、刑事拘留能不能探視?

刑事拘留能不能探視?

刑事拘留期間可以探視,但是嫌疑人親屬是不能進行探視的,在我國刑事訴訟法中,嫌疑人在刑事拘留之後,親屬不能進行探視,只有嫌疑人案件的代理律師能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

律師在和嫌疑人會見的時候,如果偵查機關覺得有必要的話,可以派員在場。

因此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後,如果新書想要知道嫌疑人具體的情況的話,可以委託律師進行會見。只有律師可以會見嫌疑人瞭解案件情況。刑事拘留期限通常為14日,如果警方覺得有必要的話,可以延長到37日。

二、刑事拘留最多多少天?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以上最長7日。加上公安局申請批准逮捕檢察院最長7日內作出決定,共計14天。也就是説,一般案件公安的拘留期限不超過14天。

但是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機關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因此,一般案件拘留期限是14天,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長是37天。

標籤:探視 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