詆譭商業信譽既遂怎麼量刑
一、詆譭商業信譽既遂怎麼量刑
如果行為人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致使他人遭受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損害商業信譽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述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條
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第二百三十一條
單位犯本節第二百二十一條至第二百三十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節各該條的規定處罰。
二、如何認定詆譭商業信譽的行為?
1、其行為主體必須是經營者行為人具有經營者的身份是認定侵犯商譽權行為的重要條件之一。
2、其行為的主觀方面為故意而不是過失行為人實施商業詆譭行為,是以削弱競爭對手的市場競爭能力,並謀求自己的市場競爭優勢為目的,通過捏造、散佈虛偽事實等不正當手段,對競爭對手的商業信譽、商品信譽進行惡意的詆譭、貶低,因此,故意行為才構成這種不正當的競爭行為。
3、其行為的客觀方面表現為捏造、散佈虛偽事實或者對真實的事件採用不正當的説法,對競爭對手的商譽進行詆譭、貶低,給其造成或可能造成一定的損害後果。
簡單的説,作為“擾亂市場秩序罪”的一種,“損害商業信譽罪”在刑法中一般與“損害商品聲譽罪”合併稱為“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意即捏造並散佈虛偽事實,損害他人的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給他人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而詆譭商業信譽的行為就屬於損害商業信譽中的一種,若達到了立案追訴標準的話,則可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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