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持有電棍可以拘留多久?
一、私自持有電棍可以拘留多久?
私自持有電棍可以拘留多久視具體的情況來定;電棍屬於警用器械,個人持有是違法的,一般是沒收、拘留或罰款。如果是企業持有電棍,那麼需要經過公安機關審批,並且只可以在單位內使用。如果公安機關認定企業所持有的電棍已經超出其使用範圍,那麼有權對其進行沒收。
如果利用警棍傷害人,經鑑定構成輕傷及以上,應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賠償)。是否構成輕傷:應以法醫鑑定的結果為準。
二、可以使用警用器械的情形有哪些?
判明下列暴力犯罪行為的緊急情形之一,經警告無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放火、決水、爆炸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艦、火車、機動車或者駕駛車、船等機動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搶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實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相威脅實施犯罪的;
(五)破壞軍事、通訊、交通、能源、防險等重要設施,足以對公共安全造成嚴重、緊迫危險的;
(六)實施兇殺、劫持人質等暴力行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國家規定的警衞、守衞、警戒的對象和目標受到暴力襲擊、破壞或者有受到暴力襲擊、破壞的緊迫危險的;
(八)結夥搶劫或者持械搶劫公私財物的;
(九)聚眾械鬥、暴亂等嚴重破壞社會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暴力襲擊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眾暴亂、行兇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奪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實施放火、決水、爆炸、兇殺、搶劫或者其他嚴重暴力犯罪行為後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攜帶槍支、爆炸、劇毒等危險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規定使用武器,來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後可能導致更為嚴重危害後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綜合上面所説的,私自持有電棍這種行為已經屬於違法,如果在未傷害他人的情況這下是需要按治安的條款來進行處罰,但如果持電棍傷害他人,是可以按刑事的條款來進行判定,所以,不同的情形會做出不同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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