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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電打魚可以拘留多久?

一般電打魚可以拘留多久?

一、一般電打魚可以拘留多久?

電魚被逮到一般拘留幾天要看警方是如何認定的;一般是拘留十幾天,但是最長時限不會超過37天。

我國《刑法》第340條規定:“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在內陸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三萬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撈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苗種、懷卵親體或者在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內捕撈水產品,在內陸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價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漁區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四)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撈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漁具從事捕撈作業,造成嚴重影響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一般是要有實害結果吧。該罪不是行為犯。

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保護水產資源的管理制度。水產資源,包括具有經濟價值的水生動物和水生植物,是國家的一項寶貴財富。為了加強對水產資源的保護,國家通過立法對水產資源繁殖、養殖和捕撈等方面作了具體的規定。國家鼓勵、扶持外海和遠洋捕撈業的發展,合理安排內水和近海捕撈。在內水、近海從事捕撈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按照捕撈許可證關於作業類型、場所、時限和漁具數量的規定進行作業。不得在禁漁區和禁漁期進行捕撈,不得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於規定的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急功近利,竭澤而漁,非法捕撈水產品,破壞國家對水產資源的管理制度,危害水產資源的存留和發展。因此,必須依法對非法捕撈水產品的犯罪予以懲罰。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林、方法捕撈水產品的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凡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均可構成本罪。單位也可成為本罪的主體。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至於是為了營利或者其他目的,均不影響本罪的成立。過失不構成本罪。

綜合上面所説的,電打魚的這種行為已經違反了國家對水產品管理的規定,如果造成嚴重的影響是會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但可以拘留多久會按案件的大小來進行確定,輕者給予治安處罰,如果嚴重者當事人是會被判有期徒刑的。

標籤:打魚 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