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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無罪釋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

我國刑事訴訟法為了保證冤假錯案的發生,特制定了相關的無罪釋放條件,以更好的提現我國法律以人為本的特點。可是,由於相關知識的來源有限,很多人對無罪釋放的具體內容不太清楚。那麼,刑事訴訟法無罪釋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為此,小編在下文中整理了該問題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刑事訴訟法無罪釋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訴訟法無罪釋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無罪釋放有如下幾種情況:

(1)公安機關對於被拘留的人,依法訊問時發現其不構成犯罪,必須立即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訊問時發現其不構成犯罪,均須立即釋放,併發給釋放證明;

(3)人民檢察院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或者免予起訴的案件,經過審查認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時,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並立即釋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被告人不構成犯罪,則作出無罪判決,並在宣告判決後立即釋放在押的被告人。

二、刑事訴訟法無罪釋放相關法律規定

《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六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應當在拘留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拘留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九十四條 逮捕後的處理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對於各自決定逮捕的人,公安機關對於經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須在逮捕後的二十四小時以內進行訊問。在發現不應當逮捕的時候,必須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

第一百六十三條 撤銷案件

在偵查過程中,發現不應對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撤銷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發給釋放證明,並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檢察院。

第二百六十條 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執行

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後應當立即釋放。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刑事訴訟法無罪釋放的使用情形有哪些的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簡單來説,在當事人不構成犯罪等幾種情形下,無罪釋放適用。如果您對此還有其他疑問,您還可以繼續瀏覽本站網,諮詢刑事訴訟法無罪釋放的相關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