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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如何申請司法鑑定

交通事故如何申請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是在訴訟過程中針對該案件進行的一種鑑定,主要是由司法 機關或者當事人委託鑑定機關作出鑑別,那麼發生交通事故之後要如何申請司法鑑定呢?

1、申請人應當攜帶以下資料到鑑定機構申請鑑定:本人的身份證或者其他能證明自己身份的有效資料(學生證、户口本、駕駛證),公安機關開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診斷書,住院時的病例以及其他相關的檢查報告。一般情況下,鑑定機關在收到申請之後會在十五天至三十天內作出《傷殘等級評定意見書》。

2、如果雙方當事人對於鑑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在收到鑑定結果後的十五天內重新提出鑑定申請,法院批准後,將會由其他的鑑定機構或者上次公安機關相關部門作出鑑定。

3、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進行司法鑑定是非常有必要的,所以當事人應當充分的重視鑑定結果,鑑定結果將會作為一種重要的證據幫助當事人維護好自己的權益。也是索取營養費、賠償金、生活費等的主要證據。

4、交通事故的司法鑑定主要有傷殘等級鑑定、誤工期、護眼期、營養期的鑑定。對於誤工期、護理期、營養期的鑑定是一種在交通事故中危害到了人的身體健康作出的一種鑑定,這三種鑑定需要同時鑑定,不能分項鑑定。申請人在申請傷殘鑑定的同時還應當提出這三種鑑定,節約一定的時間。

在鑑定機構出具了結果之後受害人可以憑藉該鑑定結果向被告提出相應的醫療費、營養費的賠償。但如果申請人已經接受了被告的賠償條件的,並且雙方當事人能對賠償事項達成一致的協議的,則不需要做該鑑定。除此之外,在交通事故中即使沒有發生傷殘的,也可以做司法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