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中規定取保候審還會判刑嗎?
在對刑事案件偵查、起訴、審判的過程中,司法機關可以依法對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取保候審,若獲得取保候審那可以暫時不被羈押在看守所。此時也有人問了,那取保候審還會判刑嗎?針對這個問題,本站為你做詳細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取保候審還會判刑嗎
對於取保候審是否還要判刑:
第一,取保候審是一種強制措施,這與判不判刑沒關係。
第二,如果法院審理查明未犯罪,當然不會判刑。
第三,一般情況下,取保候審的會被判緩刑。
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終查實清楚是有犯罪事實那麼肯定是要判刑的,至於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過一般能取保也説明案情不是很嚴重,量刑在三年以下還有可能判緩刑的,建議最好是請律師進行罪輕的辯護。
二、取保候審保證人義務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取保候審的,可以提出符合法定條件的保證人進行擔保。取保候審的保證人應當履行保證義務,保證被取保候審人在不被羈押的情況下,隨傳隨到,候審不誤。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保證人應當履行兩項義務:
(1)對被保證人遵守法律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包括監督被保證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如果被保證人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的,要監督、督促被保證人向執行的公安機關提出申請,請求批准;監督被保證人在司法機關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監督被保證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監督被保證人不得串供、毀滅、偽造證據。
(2)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的,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比如保證人在履行保證義務過程中,發現被保證人逃跑或者有逃跑企圖,或者發現被保證人未經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出外辦事,發現被保證人可能毀滅、偽造證據、串供,等等,都應當毫不拖延地、儘快地向執行的公安機關報告。
保證人應當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保證義務,不履行保證義務的,要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保證人不履行保證義務的,應分別情況進行處理。首先,如果被保證人有未經執行的公安機關批准離開所居住的市、縣,在司法機關傳訊時不及時到案,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等行為,保證人沒有及時向執行的公安機關報告的,由執行的公安機關作出決定,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應當指出的是,對保證人的罰款,只能由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作出決定。即使取保候審是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決定採取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也不能直接認定保證人違反了保證義務,對保證人予以罰款。至於罰款的數額如何確定,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實踐中應當根據被保證人違法情況的嚴重程度、保證人的責任大小及其經濟狀況來具體確定。其次,如果被保證人有前面所説的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是互相串通,比如互相串通干擾證人作證,幫助被保證人逃跑的,等等,對於構成犯罪的,要依照刑法規定追究保證人的刑事責任。
取保候審僅僅是我國規定的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而對嫌疑人、被告人判刑在需要經過人民法院的審理之後才會做出,因而對於取保候審還會判刑嗎,答案並不確定,如果有證據表明構成了犯罪的話,那此時也是會被判刑處罰的。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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