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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給取保候審開庭還會判實刑嗎

一、法院給取保候審開庭還會判實刑嗎?

法院給取保候審開庭還會判實刑嗎

取保候審和是否判實刑之間沒有任何關係,開庭前辦理取保候審仍然要根據犯罪事實和具體情節予以判決。是否會判實刑要看全案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二、滿足什麼條件可以判緩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七十二條 【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取保候審跟判刑根本都聯繫不到一起的,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審也不一定就是犯罪情節輕微,或者在調查清楚了的情況下,宣告犯罪嫌疑人無罪也是有可能的。取保候審只是一種強制措施,嫌疑人不應該把取保候審和判刑聯繫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