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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司法鑑定收費標準是多少

傷殘司法鑑定收費標準是多少

生活中,我們可能會因為各種原因受到身體上的傷害,如果是因為他人而造成了傷殘,自己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的時候,需要向法院提交相關的證據,例如自己的傷殘程度,法院會依據這些作出較為公平,合理的判決。我們再去做司法鑑定的時候,對司法鑑定的收費問題肯定是比較關心的。所以,小編特為大家整理了傷殘司法鑑定收費標準是多少的資料。

一、傷殘司法鑑定收費標準是多少?

收費項目計算單位收費標準(元)備註

損傷程度鑑定 人300-600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人300-600

勞動能力、評殘鑑定人400-800

行為能力鑑定人800-1000

活體年齡鑑定人400-800

損傷與疾病關係鑑定人600-1000

男性性功能鑑定人500-800

醫療糾紛司法鑑定件2000-3000

活體檢驗照相人50-80

二、傷殘鑑定的內容有哪些?

1、傷殘級別鑑定

傷殘鑑定的內容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

2、後續治療費鑑定

如傷者需要後續治療或康復的,可以委託鑑定機構對後續治療所需的費用進行鑑定。

3、護理級別鑑定

傷者受傷嚴重,如一、二、三、四級傷殘的,由於需要長期護理,可以委託鑑定機構做護理級別鑑定。

4、誤工損失日鑑定

誤工損失日,是指傷者受傷後經過診斷、治療達到臨牀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治癒(即臨牀症狀和體徵消失)或體徵固定所需要的時間。誤工損失日的確定應以原發性損傷及後果為依據結合治療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綜合評定。

三、交通事故傷殘鑑定有哪些規定?

1、檢驗、鑑定、評估機構、人員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或者當事人委託的,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檢驗、鑑定、評估。檢驗、鑑定、評估結果確定後,應當出具書面結論,由檢驗、鑑定、評估人簽名並加蓋機構印章。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檢驗、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檢驗、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結論複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驗、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人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驗、鑑定。

3、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驗、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驗、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驗、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備案。

4、申請重新檢驗、鑑定、評估以一次為限。重新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與檢驗、鑑定、評估的時限相同。

5、評定書。評定人評定結束後,應制作評定書並簽名。評定書包括一般情況、案情介紹、病歷摘抄、檢驗結果記錄、分析意見和結論等內容。

6、不同的鑑定機構對同一鑑定對象出具多份鑑定結論,若各鑑定機構均具有法定鑑定資格時,應依據鑑定機構級別的高低,一般應採信高一級別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排除那些級別較低鑑定機構作出的鑑定結論。

傷殘鑑定的收費會依據鑑定情況的不同,鑑定的類別來收費。傷殘鑑定的主要內容有護理級別、後續治療費和誤工損失等相關內容的鑑定。這些鑑定結果,是會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審判的。是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息息相關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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