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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委託的傷殘司法鑑定能推翻嗎

法院委託的傷殘司法鑑定能推翻嗎


在平時工作中,勞動者因工受傷的事情常有發生,應當在第一時間進行到當地衞生部門進行治療的同時也進行相關的傷殘鑑定手續。那麼,您知道法院委託的傷殘司法鑑定能推翻嗎?根據相關部門的規定,在傷殘鑑定結果無異議時法院對於重新鑑定時不允許的。

一般情況下,如果是向法院申請的鑑定,法院對重新鑑定的申請都不予准許。

一、對法院委託的傷殘鑑定不滿意,可以申請重新司法簽定或通過庭審質證來推翻法院委託的鑑定所認定的傷殘等級。

如果沒有充足的證據可以推翻鑑定結論或鑑定機關沒有司法鑑定資質,是不能重新申請司法鑑定的。當事人沒有自行委託進行傷殘評定,而是直接起訴,要求人民法院委託傷殘鑑定。

另一方對傷殘評定結論有異議,進行救濟的方式有兩種:

1、作為傷殘評定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重新鑑定。

2、通過訴訟手段,使法院不予採納。一是當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對鑑定人進行質詢;二是聘請專業人士對傷殘評定結論進行質證。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十七條:“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三、提證據情況院支持重新鑑定

鑑定定鑑定部門或指定鑑定部門具專業知識技能依照定程序做鑑別判斷種由鑑定結論訴訟種重要定證據事證據異議申請重新鑑定否准許由民院決定由於鑑定結論具定真實性、科性針性較其定證據更具靠性往往直接關係案件處理結否准許事重新鑑定要十慎重民院准許事重新鑑定種自由裁量權力必須要具備定條件才能准許

綜上所述,關於法院委託的傷殘司法鑑定能推翻嗎的問題已經給出回覆,只有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推翻鑑定結果方才可行。同時在鑑定程序嚴重違法、鑑定結果含糊不清的時候是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鑑定的請求。以上所有的依據都是符合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