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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筆跡鑑定的材料要求是什麼

一、申請筆跡鑑定的材料要求是什麼

申請筆跡鑑定的材料要求是什麼

筆跡鑑定,運用筆跡檢驗的專門知識,將證據材料的有關筆跡與嫌疑人的筆跡進行對照,作出筆跡是否塗改、偽造或是否同一的結論,以確定作案人及其作案手段。

1、需要有檢材,文書司法鑑定中的檢材,是指對文件中的某項內容(如:筆跡、印章、打印文件)有異議需要鑑定的材料,稱為檢材。

2、需要樣本,是指與檢材相對應的供檢驗比對的材料。如:書寫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實筆跡樣本若干份,對數量沒有具體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徵反映充分就可以作為樣本比對材料。

原件和樣本是進行筆跡鑑定的基本材料,只有通過對原件和樣本的比對才能得出結論,也才能確定該項證據的證明效力,筆跡鑑定的結果是申請人的訴訟要求能夠得到法律支持的重要的法律依據,通過對筆跡進行鑑定使得文字證據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

二、一般情況下筆跡鑑定準確嗎

1、專業的筆跡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結論還是相對準確的,不過,實踐中筆跡鑑定的準確性受多種客觀因素影響,筆跡鑑定的結論被人民法院採納的概率並不高,建議提供多種證據相互印證,提高證明力。

2、筆跡鑑定樣本一般為平時樣本,收集的樣本材料中,相同的字跡一般不少於三個。平時樣本又分為案前樣本與案後樣本。案前樣本,是指被鑑定人在案件形成前所書寫的筆跡,能更真實的反應被鑑定人書寫習慣。

3、申請筆跡鑑定去市級及以上的公安機關的刑事鑑定中心,從事筆跡司法鑑定所進行鑑定。

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如果需要用筆記鑑定來作為證據的時候,那麼是需要向法院進行申請的,因為個人私自進行筆記鑑定,都是不具備相關法律效力的。通過對筆跡的檢驗,可判明文件中的筆跡由幾個人所寫,是否由某人所寫,利用筆跡進行人身同一認定,證實文件的真偽。

標籤:材料 筆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