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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鑑定正常什麼時間能出結果

司法鑑定正常什麼時間能出結果

進行司法鑑定已經是社會上一件非常常見的事情,司法鑑定的結果直接關乎着我們的利益,它的正確與否就顯得尤其的重要,並且我們需要在一定的時間內要得到司法鑑定的正確結果。那麼司法鑑定正常什麼時間能出結果,我想這是大家都十分關心的問題。

一、司法鑑定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活動中鑑定人運用科學技術或者專門知識對訴訟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鑑別和判斷並提供鑑定意見的活動。或者説,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

二、司法鑑定結果的時間問題

1、鑑定若立即受理的,簽訂協議書之日後,應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鑑定。快的一週之內完成.

2、鑑定結論是訴訟時對因侵權受人身損害進行索賠的證據。雙方協商達不成一致的,可以起訴.

3、事後報警,因為過去的時間較長,若沒有證人或其他證據,交警很難作出公平公正的責任認定書。

《司法鑑定程序通則》第十五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對符合受理條件的鑑定委託,應當即時作出受理的決定;不能即時決定受理的,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通過信函提出鑑定委託的,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通知委託人;對疑難、複雜或者特殊鑑定事項的委託,可以與委託人協商確定受理的時間。

第二十六條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  鑑定事項涉及複雜、疑難、特殊的技術問題或者檢驗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完成鑑定的時間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司法鑑定機構與委託人對完成鑑定的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鑑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鑑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鑑定時限。

我想大家通過以上的知識都有了一定的認識和了解,正確瞭解認識到司法鑑定正常什麼時間能出結果,這不僅有利於我們自己的訴訟的進行,更是對於司法部門的一種監督,希望大家能夠正確利用法律這把武器,維護好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