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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緩刑後多久解除取保候審?

一、判緩刑後多久解除取保候審

判緩刑後多久解除取保候審?

法院判決生效後,取保候審措施自動解除。判決實刑的收監羈押服刑,判處緩刑的進入考驗期間。如交納保證金,被告人或者近親屬可以持收據到公安機關辦理退回手續。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七條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本規定第八十五條、第八十六條有關規定,也沒有重新故意犯罪的,或者具有本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的同時,公安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

被取保候審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可以憑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二、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序有哪些?

根據司法實踐以及我國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取保候審的程序如下:

1,由被取保候審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作出取保候審的機關或者執行機關口頭或者書面提出解除取保候審的要求,並闡明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出現違反義務的情況。

2,辦案單位審核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

3,若符合解除取保候審的條件,案件承辦人應當寫出《呈請解除取保候審報告書》,經辦案單位審查同意後,辦案人員再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辦理解除手續。

4,解除對被取保候審人員的監督、約束。在辦理相關手續時,辦案人員要被取保候審人宣佈《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並讓其在該決定書回執上簽字。如果採用保證金保證的方式,辦案人員還要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到指定的銀行領取保證金。至此,解除手續辦理完畢。

綜合上面所説的,解除取保候審一般是要在判決之後,或者是時間屆滿時才會辦理,只要判決結果一出來,那麼就可以按判決的結果來履行,對於取保候審也會自動的解除,所以,案件的處理都是有法律程序的,如果要判實刑也會立即的收監。

標籤:緩刑 取保候審